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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2015年人大代表关于小儿推拿建议案的答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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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http://www.satcm.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261&id=2184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2015年人大代表《关于将小儿推拿医术列入技能培训,保障婴幼儿健康,促进创业就业》建议案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70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小儿推拿医术列入技能培训,保障婴幼儿健康,促进创业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儿推拿具有安全、方便、依从性好等优势,对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具有确切疗效。发展小儿推拿,对于减少抗生素滥用、保障婴幼儿健康、提高人口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此提案是对中医疗效的肯定和进一步发挥中医优势的呼吁,我们完全赞同。

一、我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小儿推拿工作,通过重点专科、技术整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努力提高小儿推拿水平,扩大小儿推拿应用范围。

一)在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中,我局确定了38个儿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我局组织制定的儿科中医临床诊疗方案中,20个儿科诊疗方案均有小儿推拿技术的应用。

二)在我局组织制定并印发的《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普及版)》中对小儿推拿技术进行了专门的整理,推进了小儿推拿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经积极协调,我局将0—3岁小儿推拿调养纳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覆盖率已达30%

四)近年来,在我局开展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中,都包含了小儿推拿的内容。

二、其它部委对有关建议的意见

一)关于将小儿推拿医术列入就业技能计划

财政部表示,为促进就业困难的劳动者实现就业,政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鼓励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实现就业。如果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包括小儿推拿医术在内的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政府给予的职业培训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地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以及企业用人需要,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几年来,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调整本地职业培训目录范围,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地方实际,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当扩大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范围,促进小儿推拿医术纳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范围。

二)关于财政专项支持实施小儿推拿计划

财政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现行诊疗项目目录采取排除法,小儿推拿并未排除在外,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小儿推拿纳入报销范围。因此,在小儿推拿费用可通过现行医保制度解决的情况下,不宜再由财政设立专项进行支持。

三)关于将小儿推拿医术列入医改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深化医改以来,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中,注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制订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措施。如在《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中,提出支持开展县级医院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技术水平,推广应用推拿、针灸、正骨等中医医疗技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一批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医改工作安排,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继续发挥包括小儿推拿医术在内的中医药特色技术在深化医改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关于设立小儿推拿专业进行大中专学历教育

因临床医学类专业属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开设此类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在教育部公布的高职专业目录中,暂未列入小儿推拿专业。因此,对设立小儿推拿专业,进行大中专学历教育,还需进一步组织专家研究论证。

三、我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2015年,我局将在全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中央财政按每个项目单位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通过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配备设备等提高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其中,小儿推拿技术也在引进、提高的技术范围内。

二)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继续推动0—3岁小儿推拿调养纳入工作,逐步提高覆盖率。

三)目前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中已有中医小儿推拿教育培训内容,下一步将根据需要,开展与小儿推拿有关的继续教育项目。

四)我局将积极利用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等平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小儿推拿推广,扶持小儿推拿事业发展,保障婴幼儿健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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